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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利·和光尘樾非官方论坛文明公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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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9-21 15:06:3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第一章 总则
第1条 本论坛定名为“保利·和光尘樾非官方小区业主论坛”(以下简称“论坛”),是业主、住户就小区公共事务进行公开讨论、信息共享、民主协商的网络平台。
第2条 论坛宗旨:守法、自治、文明、互助,共建和谐美好家园。
第3条 论坛运行遵循“国家法律法规+小区管理规约+本公约”三级规范,凡注册发言即视为同意本公约全部条款。



第二章 发言规范
第4条 鼓励类内容:
① 公共收益、维修资金、物业服务、业委会履职等小区治理信息;
② 二手闲置、拼车、宠物代遛、老人帮扶等邻里互助;
③ 文体活动、公益讲座、节日联欢等自治活动召集;
④ 合理化建议与正能量表扬。
第5条 禁止类内容(一经发现,删帖并视情节给予“警告-停言-永久封号”三级处罚):
①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② 泄露他人隐私(门牌、车牌、电话、孩子照片等);
③ 未经当事人同意发布音视频、微信群聊截图;
④ 造谣、诽谤、辱骂、地域歧视、人身攻击;
⑤ 广告、拉票、传销、宗教募捐、外部链接商业推广;
⑥ 以“维权”为名煽动集会、堵门、拉横幅等违法行为;
⑦ 重复发帖、刷版、大字报式“标题党”;
⑧ 任何未经业委会备案的众筹、集资、团购。
第6条 敏感议题“先审后发”:涉及物业更换、大额维修资金动用、业委会弹劾等议题,须先提交书面材料至业委会,由版主在24小时内开启专帖并置顶“议题标签”,避免碎片化争吵。
第7条 转载须注明来源,并承担版权责任;转载政府公文、法院判决需全文无缺漏,禁止断章取义。


第三章 冲突调解与信用分级
第8条 业主之间发生名誉侵权或隐私纠纷,可:

  • 在“纠纷调解”专帖申请调解;
  • 由业委会、物业、居委会各派1人组成3人调解小组,3日内给出调解意见;
  • 调解不成,引导线下诉讼,论坛配合调取后台实名信息。
    第11条 对物业、业委会的质疑帖,被质疑方须在48小时内实名回应;逾期不回应的,版主将帖子置顶并标“已过期”,同时抄送居委会、街道办。


第四章 隐私与数据安全
第9条 论坛部署SSL加密、异地备份、三级等保服务器,数据库只保留最近2年发帖记录;逾期数据自动物理销毁。
第10条 任何人不得批量导出、爬取用户数据;确需学术调研,须向业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脱敏后方可使用。


第五章 组织架构与运维
第11条 论坛设“版主团”5人:业委会指派2人、业主公推2人、物业指派1人;版主任期1年,可连任一次;版主考核不合格(满意度<60%)可随时启动罢免投票。
第12条 版主权限:删帖、移帖、警告、封禁、置顶、设置投票;任何单次操作须填写理由并系统留痕,业主可在“版主日志”查看。
第13条 运行经费:
① 服务器、域名费用由小区公共收益列支,每年预算在业主大会公示;
② 禁止接受任何商业广告赞助,确保论坛独立性;
③ 年度财务报告由业委会审计后向全体业主公开。


第六章 奖惩与荣誉
第14条 每年9月召开“网络业主大会”,评选:
① “金点子奖”3名(合理化建议被采纳);
② “邻里互助达人”5名(二手、帮扶类帖活跃度);
③ “文明发言之星”10名(零违规且精华帖≥2篇)。
获奖者颁发纸质证书、物业费抵扣券200元,并在小区公告栏公示。
第15条 全年零违规且精华帖最多的前3名业主,可自动获得下一届版主候选人资格。
第16条 对屡次违规、造成小区群体对立或恶劣社会影响的ID,业委会可将其违规记录抄送不动产登记中心,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备案,供今后公共事务投票参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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